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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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的人都不清楚,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这样签

80%的人都不清楚,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这样签

2021-03-0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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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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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什么?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需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是购买二手房,则需与卖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关系着购房者的购房利益,那么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呢? 签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如何签二手房买卖合同?

01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标的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字资料的移交过程。

02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价款如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

03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04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违约责任说明如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

05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06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合同生效条款如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07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什么?

01买卖二手房时,别忘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作用就是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细节问题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附加条款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主合同的内容,后者是主合同的补充。不过,在房地产交易中,尽量要把维护权益的条款放在主合同中。

02买卖二手房时,学会核实二手房的真实年龄在二手房交易的实际操作中,卖方为了抬高房价,个别经纪人为了促成交易,经常存在虚报、隐瞒房龄的情况,而类似的纠纷也频频闻于耳际。

03买二手房,选择具有合法权属证件的二手房买房人要选择有房地产权证(或公产租赁合同)的房产并实地查看,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证件的真实性及房产权利是否存在抵押、涉讼等限制转移事项。特别须注意,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不能买卖;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未办产权证的期房不要购买。

买房签了合同还能退首付吗?

买房签了合同还能退首付吗?

2021-02-0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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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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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购房者遇到什么情况可以要求退房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可以退房并且不用支付违约金;若是因购房者违约,比如不想买、买不起或者因为个人原因导致贷款不能无法付清房款的,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损失,当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避免。
 

买完房签了合同之后可以退首付吗?

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律依据
首先,商品房买卖需要签订购房合同,我们所说的退房,也就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符合法律或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卖双方都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具体到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有哪些具体情况呢?
 

购房者遇到什么情况可以要求退房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我国法律在调整合同时一般有约定的会优先适用约定,因此,当出现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时,购房者可以依照约定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出现以下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①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②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2、开发商违约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也就是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不能购买,不能如期收房或者不能以合同的要求收房时,购房者可以退房,例如下面几种情况:
①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销售该房产;
②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经催告3个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
③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购房者使用的;
④由于开发商的过错,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⑤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⑥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
⑦合同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的。
 

交了首付可以退房吗?

通过上面的两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出,能否退房取决于是否出现了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不是有没有交付全部或部分房款。
 
在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解除房屋购买合同和与银行订立的借贷合同是分开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购房者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购房者在拿到开发商退换的首付款及利息后要银行协商,按照相关法律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终止借款合同。

签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这几个要点才不吃亏!

签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这几个要点才不吃亏!

2020-12-04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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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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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

在购买商品房时需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是购买二手房,则需与卖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关系着购房者的购房利益,那么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呢?

 

签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如何签二手房买卖合同?

01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标的

 

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字资料的移交过程。

 

02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价款
 

如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

 

03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04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违约责任说明
 

如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

 

05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06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合同生效条款
 

如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07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什么?
 
01买卖二手房时,别忘签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作用就是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细节问题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附加条款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主合同的内容,后者是主合同的补充。不过,在房地产交易中,尽量要把维护权益的条款放在主合同中。

 

02买卖二手房时,学会核实二手房的真实年龄
 

在二手房交易的实际操作中,卖方为了抬高房价,个别经纪人为了促成交易,经常存在虚报、隐瞒房龄的情况,而类似的纠纷也频频闻于耳际。

 

03买二手房,选择具有合法权属证件的二手房
 

买房人要选择有房地产权证(或公产租赁合同)的房产并实地查看,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证件的真实性及房产权利是否存在抵押、涉讼等限制转移事项。特别须注意,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不能买卖;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未办产权证的期房不要购买。

 

 

注意了!这5种购房合同无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注意了!这5种购房合同无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2020-01-0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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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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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如果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那还怎么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呢?

对于购房者来说,本来签订购房合同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那还怎么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呢?在此,小编要说的是,请注意!以下这5种购房合同无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可别再签了!

 

借名买房

①借名买房合同

在楼市严控下,越来越多的购房者都失去了购房资格。为了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想,有些购房者就借他人名义买了房子。虽然购房者在借名买房时也签了合同,但是你这种行为可是违法的,并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②侵犯他人利益

虽说签订购房合同只是买卖双方的事情,但是如果侵犯了他人利益,那恐怕可就会有麻烦了。如果你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取得其他房屋共有人的同意,那么你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可是不受保护的!所以,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保护他人利益。

 

优先购买权

③存在优先购买权

在同等条件下,租客往往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你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让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即便签了购房合同,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④与未成年人签订

对于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子,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只能与其监护人进行交易。如果你直接与未成年人签订了购房合同,那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卖方的身份信息。

 

阴阳合同

⑤阴阳合同

为了所谓的“合理避税”,买卖双方往往会签订阴阳合同。殊不知,这种行为可涉嫌逃税,根据我国刑法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购房合同无法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那签了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小编提醒广大购房者,请注意!以上这5种购房合同无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可别再签了!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千万不能够省略这些内容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千万不能够省略这些内容

2019-05-0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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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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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签定二手房合同千万不能急于求成!

其实购买二手房是非常复杂的问题,等到了真正签合同这一步的时候其实算是走完了二手房交易的一半的路程。经过选房产中介、挑房源、看房子等等过程,很多购房者在签合同的时候都是随意就签名了,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其实签定二手房合同千万不能急于求成,在签定合同前,先查清产权,仔细阅读买卖中的各项条款,将各项需要规定的内容都一一写进合同中去。那么想知道详细内容就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注意事项吧。


1、房子面积

合同中一定要将房屋面积约定清楚,应该是按照原房主房产证上的面积来确定,并应该约定好房子是按套转让的,这样能够达到买卖两边关于面积了解的一致,防止因为两边对产权证上面积的了解不同而发生纠葛。


2、房产过户和税费

合同中应该包含房子产权证过户的办法、时刻以及税费的付出办法,这样约好好后能够在处理房产过户时按合同规定的时刻实行,约好好两边的行为,能使买卖的安全性得以确保。


3、房款的付出办法和时刻

为了防止日后出现房款纠纷,在签定合时必定要有相关的条款来进行约好。关于购房者来说,应该依照合同约好的付款时刻和付出办法来进行房款的结算。


4、交房时刻

二手房的交房时刻和逾期补偿也应当进行约好,这样能够确保购房者在约好的时刻内能够获得房子的使用权。如果卖家逾期交房,关于购房者来说能够根据合同的内容来要求逾期补偿,在法律上维护自己的权益。


5、对于合同改变的约定

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中,应该对于合同发生改变也就像约定,如果合同有内容改变,需求卖方、买方、中介三方共同知晓,一起知晓条款也应当在合同中约好出来。防止形成合同私自篡改,从而出现纠纷。


6、删除合同中未作约好的空白部分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当地,很有可能心怀叵测的人会使用这些空白处在合同上做手脚,危害你的利益。


7、职责约好

合同中应该约好好可能呈现问题的处理办法,约好好买卖两边和中介之间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职责,防止日后发作胶葛而导致无法追责,提早在合同中约好好,以便便能更好地确保各自的利益。呈现问题也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以上这些内容大家都应该写到二手房交易合同中,这样我们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才能够尽可能的确保自己的合法利益。



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2017-09-25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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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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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买房大事,在交房环节要注意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有以下的义务

买房是一件大事,在交房环节,开发商应当按照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中所约定的标准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之外,购房者还要知道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有以下的义务:

一、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即开发商有义务按期向购房人交付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品房,其中交付使用条件即包括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也包括法定的其他交付使用条件。

二、开发商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

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一般包括建设单位(开发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后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而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非强制性的交房条件,需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后方可对开发商有所要求。

三、开发商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

对于期房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面积是根据设计图纸测出来的,商品房建成后的实测结果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数据会有一定的差异。商品房交付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应对面积差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另外,物业管理公司也是依据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收取物业管理费的。

四、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交付房屋时若未向购房人提供上述两项文件的,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拟交付的房屋,开发商承应担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由开发商赔偿由此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

五、通知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购房人查验、接收房屋

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向购房人发出《入住通知书》,购房人在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前来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应组织相关人员配合购房人查验、接收房屋。查验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与购房人签署《交付合验单》;查验房屋发现问题的,购房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发现的问题告知开发商,开发商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处理购房人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延误解决问题,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并赔偿购房人的损失。

如开发商满足了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新建商品房的就应认定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则购房人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接收已购商品房

如开发商未履行上述交房义务或交付的房屋不符合上述条件,甚至可能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购房人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购房人可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或通过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解决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


二手房交易遇违约该如何维权?

二手房交易遇违约该如何维权?

2017-09-1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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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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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有的购房者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不强,一旦遇到卖房人毁约,则自认倒霉,默不作声

当前,在全国房价上涨的大环境下,房产交易呈现故意违约或恶意违约多发现象。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卖房人唯利是图、丧失诚信,契约精神缺失。这部分卖房人认为违约金数额可控,最多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部分卖房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对法律知识缺乏。他们认为房子是我的,我想卖就卖,不想卖可以不用给出理由;

3、司法实践中对恶意违约行为处罚较轻,让个别卖房人看到了实施恶意违约、进而实现不法利益的可能;

4、部分房屋中介公司在提供居间服务中存在违法、违规和失职行为,提供的居间服务不够规范。预防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出现,须从选择规范专业的中介公司开始。

面对恶意违约者,很多守约者往往面临三个选择。有的购房者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不强,一旦遇到卖房人毁约,则自认倒霉,默不作声;有的购房者担心诉讼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选择接受卖房人的部分赔偿;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一旦卖房人毁约,则自己就错过了最佳购房机会,房价飞涨,同样的钱却买不到同样的房,所以更多的购房者会果断拿起法律武器,选择维权到底。

1、面对恶意违约,如何保住房子呢?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当遇到卖房人恶意违约时,是选择要房子还是要赔偿,取决于卖房人和购房人的行动快慢;

2、如果房屋已经办理网签,则相对安全;

3、如果既没有网签又没有实际交付房屋,这就会给“一房二卖”带来便利。

曾经有过这样的恶意违约者,为了卖一个更高的价格,用尽一切办法在3天内完成“一房二卖”,并且办理网签、售房及过户。根据相关司法实践,购房人在所购买房屋被“一房二卖”成为既定事实的情况下,想要到房产几无可能,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房屋溢价款索赔。

如果房屋未网签就发生了纠纷,建议购房人第一时间到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这样争取到房子的概率会大大增加,失去房子的风险将极大降低。

保全房子只是诉讼这一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之后还要立案,还要进行通常不止一次的开庭。甚至还有二审、执行程序。但无论如何,对于守约的购房者来说,想要打赢房产保卫战,应当将涉案房产保全起来,避免“一房二卖”、恶意抵押等不可逆的风险出现。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无论如何,诚实守信比金钱更重要。一般意义上,恶意违约者会输掉一场官司,还会输掉诚信。

对于一起起卖房人恶意违约案例,我们期望违约方无法利用违约行为获利,而守约方的合法利益因此不受损害。


这些情况就算签了合同也没用!

这些情况就算签了合同也没用!

2017-08-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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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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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等情况就算签了合同,也是无法律效力的。

一 .  什么是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及效力待定合同?

 

1. 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

1. 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的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内容变更或合同的效力消灭,如下几种情况: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等涉及合同后果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违背其真实意思而订立的合同,并因此可能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合同订立后因商业风险等发生的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行为。此类合同的“显失公平”必须发生合同订立时,如果合同订立以后,因为商品价格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属于显失公平。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注意两点:因一方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如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对于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则不用考虑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撤销合同。并非所有的合同当事人都享有撤销权,只有合同的受损害方,即受欺诈方、受胁迫方等才有享有撤销权。

 

3.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指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其不符合有关合同生效条件的规定,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的合同。


1.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不必追认。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合同被准追认前,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2.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3.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二 .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与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 .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1. 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在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后效;


3.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如关于管辖权、法律适用的条款即属于有关争议方法的条款;


4.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四 .  什么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3.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签二手房合同5大注意事项 一个都不能少!

签二手房合同5大注意事项 一个都不能少!

2017-08-0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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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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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由于二手房交易过程长,购房者很容易面对未知的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的环节要更加谨慎,以免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责任归属不清晰。那么在合同中应该关注什么?哪些问题必须约定呢?

由于二手房交易过程长,购房者很容易面对未知的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的环节要更加谨慎,以免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责任归属不清晰。那么在合同中应该关注什么?哪些问题必须约定呢?


1、确认基本信息无误

在签订合同的环节,购房者需要确认的信息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房屋本身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产权的情况;房屋地址和门牌是否严格填写;面积是否准确(以产权证为准),如果有赠送面积应在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中写明;房屋现状(毛坯、装修等);所赠送家具家电详单。

二是卖方的信息,包括卖方身份信息;产权证、卖方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是否有共有所有人,有的话需要到场签字确认。


二、如何付款要明确

涉及到钱的部分,购房者一定多加留意,以免由于疏忽大意造成“钱房两失”。钱的部分需要约定两方面的信息:

一是交易房屋的总价、首付款、尾款都是多少,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支付,支付的最晚时限。

二是税费由谁承担,二手房税费主要包括契税、增值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中介费等,特殊产权的房屋如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没有特殊约定,卖方需承担个人所得税、增值及附加税,买方需承担契税。


三、房屋交接具体内容

合同中不仅要涉及到交房时间还有注明物业、水电、燃气等费用的结算过户时间、卖方户口什么时候迁移。如果物业交割不清晰会影响购房者后续生活节奏,而户口问题则会影响买方落户,尤其是对于为了孩子读书购置的房屋。


四、违约责任写清楚

为了有效的保障交易顺利进行,二手房交易双方还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违约,所需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以免发生纠纷无法确认权责,使交易更加复杂。常见的违约情况包括:逾期付款、逾期交房、逾期迁户口等。如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明确责任归属。


五、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所谓补充协议即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由于二手房交易复杂,每一个交易都具有独特性,因此只有将各类情况都加以说明、约定,才能更好的将双方意图表明。


买房问答:开发商破产了,购房者如何保障自己?

买房问答:开发商破产了,购房者如何保障自己?

2017-07-24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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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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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开发商破产,购房者如何保障自己利益

花钱买了房子,当然希望能顺顺利利住进去,而不是一堆麻烦事紧随!但,事情总有万一的嘛!如果遇到了麻烦,也是希望能好好解决。今天要讲的就是,如果开发商破产,购房者如何保障自己利益。


问:房企破产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答:在期房销售中,如果刚交完首付,但并未办理按揭贷款,此时开发商破产,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仍旧是有效的。


因开发商破产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开发商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应退还首付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问:开发商破产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吗?

答:房屋已交付,未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此时破产的,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优先保护已支付全款的业主利益,如果开发商因此而无法办理房产证时,业主可以要求退房。


因为房屋虽已交付,房款亦全部支付,但并未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无法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所以合同并未履行完毕。


问:开发商破产能否原价收回未办理过户的房屋?

答:开发商不能基于破产而要求业主原价返还房屋,在此期间房屋升值的,升值后的收益归业主所有,原价收回房屋对业主是有损失的,也没有法律依据。


问:开发商破产,业主是否就破产财产有优先清偿权?

答:这得分多种情况,如果业主已支付全部房款,那业主是有优先受偿权的。业主购买期房,缴纳了首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破产,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首付款以及利息。


开发商破产,法院一旦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破产之前发生的债务,只是普通债权,无法优先清偿,只能等到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能清偿。


问:开发商破产业主可以不交房贷吗?

答:房屋已交房正按揭还房贷,还未办理房产证,虽然开发商已破产,但业主仍需继续还房贷,因为贷款是业主跟银行之间的借款关系,跟开发商没直接关系,开发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业主断供银行可冻结其账户


如果业主不按期交房贷,造成逾期后,基于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银行会将业主及开发商同时诉上法庭,一般开发商都在银行留有保证金。此时银行通常会先执行开发商的保证金抵偿房贷款,银行会冻结业主的账户甚至拍卖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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